臺灣高等法院 徵求 約僱人員~2017-06-21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錄取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6-12~2017-06-21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性別不拘。
(二)學歷: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學畢業。
2、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約僱人員工作經歷者。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21日止採通訊方式報名,甄選資格條件及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法院及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項下
   查詢。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通譯、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聯絡E-Mail junger02@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2)23820778或(02)23713261#2325,人事室: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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