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徵求 工程助理~2019-07-2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每月34,916元
職稱 工程助理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7-09~2019-07-2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文化部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場館整建計畫-桃園展演場館『大開門』計畫」統籌、執行、經費核銷之專案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聯絡E-Mail person@afm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08年7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逕至下列網址 (http://163.30.92.135/107_AFMC/) 上網報名。
(二) 線上報名後並請列印網路報名表,於同年月日下午4:00前,併同相關證件寄達或送達本中心(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總務組工程助理職缺』及白天連絡電話,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電話:03-3170511轉8511)。
(三)繳交應徵資料(以A4紙張影印,長尾夾夾好,請勿裝訂):
(1)報名表(報名表請於網路報名成功後自線上列印,並黏貼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字數約 300-500字,未上網報名成功者視同資格不符)。
(2)簡歷表一份(請逕上本中心網站首頁下方之徵才資訊下載 http://www.afmc.gov.tw )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專長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6)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四)資格審查: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預計於公告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理面試,聯絡電話03-3170511分機8511 人事室張小姐。
(五)甄選方式:
(1)書面審核: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
(2)面試:佔總成績100%。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徵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七)待遇:5等280薪點,每月34,916元。
(八)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僱,如案內年度僱用計畫減列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九)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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