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工務員(需領有⾝⼼障礙證明者)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4~2025-07-28 |
資格條件 | (⼀)需領有⾝⼼障礙證明者(依「⾝⼼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 (⼆)具備下列資格之⼀: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協辦⼈事⾏政等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3083新北市泰⼭區黎明⾥半⼭雅70號(本局交通便利,於本局⾨⼝設站之公⾞路線繁多,另本局備有單⾝宿舍可供申請)。 |
聯絡E-Mail | liao666@free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14年7⽉28⽇(星期一)前⾄⼈事⾏政總處「事求⼈」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務必」將⾝⼼障礙證明、⾝分證、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及⼯作證明等相關證件併同掃描上傳。 (⼆)核薪⽅式: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退休⾦⾃付部分。僱⽤期限:⾃實際到職之⽇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暫以上述日期為度,屆時視需要延長,僱用期間將以實際時間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談,資格不符不另⾏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並依序遞補本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