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預估缺)~2025-08-2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預估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15~2025-08-22
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以下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心理衛生社工督導培訓及督導模式發展計畫」,包括:
一、協辦推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空間及設施設備計畫。
二、協辦推動厚植精神病友及家屬團體社區服務量能計畫。
三、彙整各地方政府之精神病人社區支持服務運作現況。
四、協助辦理社區心理衛生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聯絡E-Mail MO5550142@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並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8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5,624元;具業務相關之護理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者,得增加每月2,000元。
五、進用日期:自114年9月1日以後之實際報到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682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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