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8-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9~2025-08-05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區民活動中心臨時工管理(薪資、請假等資料)、用品請購、發放、核銷。租借管理及維護通報事項。(場地租借系統建檔)
(二)長期班隊管理(每半年長期租借公告收件、收費)及市民服務大平台。
(三)冷氣卡管理及每月使用率報表、退保證金。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聯絡E-Mail bl-a86399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上班前1日止。
(二) 甄選方式: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擇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四) 月酬標準:280薪點(38,948元)。
(五) 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吳課員27925828分機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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