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 徵求 審計員(預估缺)~2022-07-26

徵才機關 審計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審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審計員(預估缺)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7-13~2022-07-26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或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
3.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者: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考或薦任升等考試會計審計職系或未冠職系之會計人員、審計人員、財務行政人員、金融人員、企業管理人員、經濟行政人員,稅務人員、國際貿易人員等類科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考或薦任升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財務職組各職系(即財稅金融、會計審計及統計職系)有案。
4.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 政府審計工作。(可連結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瞭解)
工作地址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桃園市桃園區長沙街3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33063桃園市桃園區長沙街30號人事室呂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審計員。
2.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印本,另附2千至3千字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會計審計學科研習心得報告一篇。上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3.收件截止日111年7月26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聯絡人:(03)3645799轉103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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