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專員或督導~2021-11-13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員或督導
職系
名額 2-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1-03~2021-11-1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心理、社工、輔導及諮商相關研究所畢業
二、專員須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督導須具3年以上
三、有服務熱忱,諳粵語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港人在臺之生活照料,輔導、協助在臺就學、就業等。
二、提供港人在臺投資創業、居留定居等專案諮詢及協處服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8樓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此為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徵才職缺。
二、薪資福利:依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聘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專員新台幣3萬6,500元起、督導新台幣4萬500元起,並可採計相關工作年資。
三、應徵方式: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3個月內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10)年11月13日前寄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8樓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應徵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案管理組專員/督導」字樣。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2-2397-5589分機601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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