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徵求 科員~2021-01-28

徵才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8~2021-01-28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3、 具流行音樂或文創產業相關工作經驗(如:活動企劃、業務執行、辦理大型活動等),以及具備英文聽說讀寫能力者(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尤佳。
4、 個性熱忱,做事主動積極,喜歡學習,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能機動配合本局大型活動籌備期間出差及加班。
5、 熟稔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之公文寫作能力。
工作項目 1、 辦理流行音樂之產業輔導、獎勵、補助及辦理相關活動等業務。
2、 研擬流行音樂產業輔導政策,推動海外音樂展演。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E-Mail person1@bami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0年1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其他相關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
2、另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www.bamid.gov.tw)「便民服務/報名下載/徵才報名表」專區下載報名表(檔名:影視局公開甄選人員報名表-公務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person1@bamid.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並請於信件寄送時勾選”要求送達回條”確認),信件主旨統一為:音樂組科員報名表。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 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及電話:顏小姐(02)23758368轉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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