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4,9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4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新聞、大眾傳播或廣電等相關領域畢業者優先考量;男須役畢)。 2、 口齒清晰,通閩南語,需具節目主持、新聞播報、音檔剪輯、播音室器材操作等相關經驗能力。 3、 具文書製作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4、 具「新媒體」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節目主持、新聞採訪播報及接聽、通報路況。 2、影片剪輯、臉書經營、撰寫活動企劃及辦理活動。 3、公文處理、一般行政業務及節目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分臺(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南勢85之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公務人員履歷表(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填寫,以統一報名資料格式,內貼2吋半身照片;請填寫完整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訓練、自傳等並親筆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書、身分證、退伍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均請以A4紙張裝訂),於上網期間110年5月24日截止前逕寄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人事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郵遞區號100058)。一律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如以其他方式報名或逾期送達均恕不受理。 2、 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南分臺節目約僱人員」。 3、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 聯絡電話:人事室02-23888099分機5021施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