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屆時視出缺情形決定正取名額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16~2017-03-28 |
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未具雙重國籍,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1.甄選組: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並具律師考試及格、或具相當高考等級考試「法制」類科及格。 2.甄試組: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法律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 【註1】「相關系所」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即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16個學分以上者(任1科採計學分最多以6學分為限)。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及非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裁判書。 (四)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五)其他交辦之事項。 |
工作地址 | 甄選、甄試分別擇優列入儲備名冊,於下次招考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且為應業務需要,本院得指定報到日期,或調派至他法院支援,各錄取人員應依指定日期到院(或被支援法院)任職。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簡章及報名簡歷表索取方式:請至司法院及臺灣高等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欄內下載,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臺灣高等法院網址:http://tph.judicial.gov.tw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3月28日(星期二)止,一律採通訊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一科蔡科員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106年法官助理甄試(選)』字樣) (三)聯絡電話: (02)2371-3261轉2326或(02)2382-0778人事室蔡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