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徵求 法警~2018-03-05

徵才機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至第5職等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2-23~2018-03-05
資格條件 (一)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之法警考試或委任升等考試之法警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工作地址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tpb.judicial.gov.tw
聯絡電話:(02)28333822分機722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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