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聘用研究員~2019-09-27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9-18~2019-09-27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4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有關開放政治檔案、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處理、歷史真相調查與平復司法不法、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與成立特種基金運用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專案研議、爭議諮詢、調查報告彙整編纂、救濟規劃等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請註明聯絡電話)於108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逾期不予受理),寄送或親送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員」。

備註
一、本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告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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