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8~2019-09-27 |
資格條件 |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4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有關開放政治檔案、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處理、歷史真相調查與平復司法不法、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與成立特種基金運用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專案研議、爭議諮詢、調查報告彙整編纂、救濟規劃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請註明聯絡電話)於108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逾期不予受理),寄送或親送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員」。 備註 一、本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告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