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書記~2019-08-12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29~2019-08-12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熟悉電腦操作。
(五)具有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檔案掃描作業。
(二)辦理回溯檔案漏未掃描之補掃描作業。
(三)辦理機密檔案解密後重新掃描作業。
(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1年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前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8年8月12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書記」。另請於108年8月12日(星期一)前逕自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e-mail至c337@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本院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