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相關任用資格。 二、學歷: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 三、熟悉政府採購程序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工程相關證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建築興建及修繕相關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發包及驗收。 二、營繕組財產管理及報廢。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總務處(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 聯絡E-Mail | bsa0415@ntua.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1) 四、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