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30~2021-05-07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二)法律、財經、經濟、商管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曾修習法律學程者為優。 (三)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備良好公文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網路操作與運用。 (五)思路清晰,具邏輯分析能力,能獨立作業完成案件。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製造業為主之限制競爭調查案件及所涉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處理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
聯絡E-Mail | ct2064@f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 (一)現職人員不受理郵寄,請於110年5月7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我要應徵」並依系統指示操作,履歷表內務請註明辦公室聯絡電話及撰寫自傳,並請掛載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後一次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有外語檢定證明請併附】等檔案後送出。送出上開履歷等相關資料後,可洽本案聯絡人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張小姐。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使用前開系統線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繕打併附照片,並請簽名,另履歷表內請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曾任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有外語檢定證明請併附】,以上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備齊,於110年5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臺北市濟南路1段2-2號12樓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張小姐收,聯絡電話同前開,信封請加註「應徵製造業競爭處助理員」。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如證件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非現職人員應徵者,如需本會退還應徵資料者,請自備回郵及信封,未附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次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將另行公告本會網站,不再書面通知。 (五)有關機關用人前品德及忠誠查核,本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