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徵求 三等書記官~2018-05-25

徵才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預估缺),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8-05-11~2018-05-25
資格條件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電腦中文打字能力至少每分鐘60字以上。
工作項目 偵查紀錄、書記官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黏貼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各1份(所附影本須具結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07年5月25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89350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職務」,聯絡電話(082)312637 馮小姐。
(二)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通知面試人員不另通知,亦不予退件。
(三)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但甄選結果,本署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四)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現職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甄選。
(五)報考人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虛偽變造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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