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2-26~2019-01-10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二)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者。(三)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安和路1段12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於108年1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會,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俾依規定辦理甄選,倘逾期、親自報名、資格不符及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檢附證件(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2.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1份。 3.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4.駕駛履歷表正本1份(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錄取人員依本會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2-37073660,曾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