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約僱4等職務代理人~2018-05-1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
職稱 約僱4等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5-02~2018-05-1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文化資產相關科系畢業者佳。
(二)具公務機關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一)陳列展示之書籍專刊出版。
(二)文化資產展品之研究及發展。
(三)辦理經常性維護管理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7)年5月11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訓練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本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約僱4等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六)報名期間:107年5月2日至107年5月11日
郵寄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電話:04-22290280轉305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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