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1~2022-08-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公務人員,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碩士(含)以上都市計畫、土地管理、土木或地政等相關科系畢業。 四、具參與產業園區規劃開發管理、國公有土地活化或地區整體規劃建設相關計畫工作經驗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產業園區、國公有土地活化或地區整體發展等相關公共建設、計畫與法令之檢討及研審。 二、花東地方創生業務之協調及推動。 三、花東地區建設發展策略規劃、計畫研審及推動。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
聯絡E-Mail | wchsu@nd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10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