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技佐~2022-06-26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16~2022-06-26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環境保護、公共衛生、機械或大氣相關學系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第六職等以上,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五)英文檢定考試具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及移動污染源管理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11樓(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聯絡E-Mail peiju.chen@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1年6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1年6月26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空保處技佐職缺】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peiju.chen@ep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空保處技佐職缺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空保處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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