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9-22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9-18~2025-09-22
資格條件 (一)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精熟Excel、Word等電腦軟體操作及使用能力。
(四) 精通公文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40%
(二) 公文收發、會簽。30%
(三) 差旅費申報。20%
(四) 其他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塔臺路(臺北機場管制臺)
聯絡E-Mail cyj@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000元),僱用期限:自114年9月20日後起至115年9月20日止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時,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09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臺北機場管制臺藍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北機場管制臺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3-3985056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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