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0-12-21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2-07~2020-12-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者。
四、具有基礎採購證照、承辦採購及機電設備管理經驗優先。
工作項目 一、本會委員會議及業務會報議事相關事項。
二、行政院院會資料及連繫事項。
三、辦公大樓機電設備管理維護事項。
四、辦公大樓物業及場地等管理維護事項。
五、辦理相關勞務、財物採購作業。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
聯絡E-Mail wchsu@nd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21日止。
二、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如有特殊情形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4樓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許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職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五、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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