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徵求 視察(預估缺)~2021-03-31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視察(預估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6~2021-03-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
四、需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規定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職務之人員。
五、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曾辦理組織編制、任免遷調業務者尤佳。
六、最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定情事。
八、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辦理組織編制、任免遷調等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5樓。
聯絡E-Mail f7123@fe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至「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及「事求人」網頁完成報名):
(一)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10年 3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TUz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請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進行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並將所需附件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三)聯絡電話:02-89680596分機0596方專員。
二、本次職缺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2名,期間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日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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