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2021-05-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3~2021-05-2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學校畢業者,具有幼兒托育或社會行政工作服務一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2.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3.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兒童托育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c67992bb676634e54ed1ff3eceaa1497)、(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兒童托育科職務代理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張宇萱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0年5月21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10年10月底)
7.薪資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1,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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