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科員~2021-02-17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28~2021-02-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具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必要條件)。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必要條件)。
(三)具工程採購實務經驗及採購專業證照(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五)熟悉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大樓建築、水電、電梯、空調維護管理及採購;辦公處所及公共區域、宿舍等修繕工程履約管理事項。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1年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採購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2月17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科員」。另請於110年2月17日(星期三)前逕自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e-mail至c337@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本院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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