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22~2021-10-01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及office各項文書作業軟體,具政府機關人事工作經驗尤佳。 3、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7樓) |
聯絡E-Mail | ynchen@a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待遇:本職缺係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估算每月薪資約為34,916元。 2、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代理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所遺業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並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夾妥(毋須裝訂,請勿使用訂書針),於110年10月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7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相關學歷證件影本。(3)相關服務證明文件影本。 4、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用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2)2232-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