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徵求 消防隊員~2020-10-30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
職稱 消防隊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0-10-27~2020-10-30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具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並取得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丙等)警察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以上考試及格。
2. 現(曾)敘警佐三階以上,並具有上述任用資格之人員。
3.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或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所列不得任用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4.非現職人員不可投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10.29.總處培字第1040050180號函--目前尚無法開放各消防機關自行遴用非現職消防警察人員)
工作項目 1.執行本局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8047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澎湖縣馬公市四維路320號)及所屬轄區
聯絡E-Mail fh49850@phfd.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程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班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連結至職缺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點選「應徵職缺」,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獎懲令、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自傳請勿空白,並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資料,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2、另本局為甄審需要,意者並請於上述截止日前至本局網站/公佈欄/最新消息/消防隊員職務徵才公告項下/下載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填妥應徵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人事室(fh12890@phfd.penghu.gov.tw、fh49850@phfd.penghu.gov.tw)。聯絡電話:06-9263346#6628(陳小姐)、06-9263346#6626(高小姐)
3、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相關作業:本項甄選依核定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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