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技士~2022-06-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07~2022-06-2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或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2、已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薦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且曾辦理政府採購相關業務2年以上。
工作項目 1、政府採購法有關工程或技術服務採購部分之研訂、修正及解釋。
2、各機關辦理工程或技術服務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cj1471@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1年 6 月 21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林小姐。
三、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無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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