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15~2019-02-2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第6職等以上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文學、歷史、法律、檔案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熟悉檔案管理相關法規、圖書編輯、出版及規劃等業務,具有三年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典藏室管理,如制度建立、擬定典藏制度、文物史料保管理、收授手續及行政規則、典藏庫清查管理、圖像授權、應用及資訊服務等。 (二)辦理出版中心圖書/學刊/期刊/通訊出版規劃。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齊1.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含相片,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7.最近5年獎懲令、8.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均為影本,請依序裝訂),於108年2月22日前逕寄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人事室(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文化行政職系組員2」。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五)洽詢電話:(02)2218-2438轉323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