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2025-07-30

徵才機關 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7-25~2025-07-30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戶政經驗尤佳。
(三) 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戶籍登記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299號)
聯絡E-Mail f45280@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30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公務機關或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其他:
1.約僱期間期限:預計自114年8月11日(一)起至114年11月13日(四)止(課員報到前一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3.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343542分機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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