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教育部會計處專員(外補)~2021-04-09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第9職等
職稱 教育部會計處專員(外補)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31~2021-04-09
資格條件 (⼀)⼤學(含)以上畢業
(⼆)⾼考(含相當考試)及格之現職主計⼈員。
(三)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五)擇優錄取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教育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主計⼈員。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南路5號。
聯絡E-Mail ninoai@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透過eBAS⾸⾴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左下⾓
「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
以下資料(相關資料不⿑者恕不計分):
1.請務必於⼈事服務網(eCPA)/應⽤系統/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
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事單位修正,另請登打簡要⾃述及
上傳照片。
2.資績評分表。
3.最⾼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次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模範公務⼈員證書、訓練進修〈主計⼈員1.5倍請⾄eBAS/主計⼈員⼈事應⽤系統/主計
⼈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訓練查詢/個⼈認證訓練紀錄,下載個⼈通
過認證紀錄,未檢附者將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5.如通過語⾔檢定,請上傳合格證書。
6.最近5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員者,請上傳證明文件。
7.報名⼈員所上傳之文件檔案為審核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
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須⾃負公文書資料真實
之法律責任。
⼆、聯絡⽅式:02-77365403,劉⼩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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