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0-11-25~2020-12-01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之法定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五)無限制轉調情形。 (六)須能配合職務輪調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綜合行政職系業務。(二)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
| 聯絡E-Mail | w221221p@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請於109年12月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 4.應檢具文件(請將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期限內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w221221p@taichung.gov.tw信箱。) (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6)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備註: (一)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二)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從面試人員中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聯絡電話04-25620841#221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