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七等一階328薪點,月報酬40,902元 |
職稱 | 約用社會工作督導員(身心障礙福利科)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2~2021-02-0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畢業或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之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經驗3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備註:本職務無須24小時輪值。 |
工作項目 | 1.保護性業務督導(45%) 2.一般案件督導(35%) 3.臨時及短期照顧(15%)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全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項下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書面資料影本。(包含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無則免附。) 4.意者請於110年2月9日前備齊上述資料(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happy817@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身心障礙福利科約用社會工作督導員(L017003)。初審合格者,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5.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