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3010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3~2021-05-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3.身心障礙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綜整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業務推展、綜合計畫、經費執行控管、跨機關協調窗口等事項。 2.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履約管理、施工管理等事項。 3.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督導、管考等事項。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聯絡E-Mail | 1006701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符合資格且意者請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0年5月20日前),檢附下列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33701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1)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航空城工程處職務代理人A630100」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等資訊。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聯絡電話:03-3867400轉4244段小姐)。 4.僱用期間通知報到日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預計110年10月底,視人員實際報到自動解僱)。 5.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每月薪資34,916元(尚未扣除勞、健保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