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徵求 書記~2021-05-0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5-02~2021-05-06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任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總務業務及登記桌(科收送公文)。
(二) 協助公寓大廈報備資料登錄、彙整、調處委員會議等相關行政業務。
(三)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見證移交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 ecen198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5月6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一併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6914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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