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20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04~2021-03-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資訊系統維護及處理能力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
工作項目 | 1.行政室文書繕打。 2.行政室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 |
聯絡E-Mail | 5113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檢附自傳、相片及簽章)、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10年3月10日(星期三)前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或親送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新竹市香山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新竹市香山區公所約僱人員職務甄試】 2.僱用期間: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或銷假上班之前1日止。被代理人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復職或申請復職時,即無條件解僱。 3.待遇:三等220薪點,折合金額為每月新台幣27,434元。 4.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所將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聯絡電話:(03)5307105轉170劉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