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工讀生~2021-04-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工讀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31~2021-04-09
資格條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工讀生甄選計畫
壹、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貳、工作地點:本局會計室。
參、聘期:自僱用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原始憑證整理及裝訂。
二、協助公文登記及分送。
三、協助調閱憑證及歸檔。
四、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伍、工作待遇:每月給付薪資24,000元。
陸、報名資格: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在學學生(非在學學生不得參加)。
柒、報名日期、地址及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9日(星期五)前檢具有關證件郵寄(郵戳為憑)、email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會計室報名。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區110204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教育局會計室侯靜芬收或email至電子郵件信箱(edu_acc.26@mail.taipei.gov.tw)。
三、聯絡電話:02-27256418。
捌、甄選方式:
一、初試: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錄取若干名)。
二、複試:口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 問題處理等項評定)。
三、時間及地點:請先至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報到,面試時間每人5-10分鐘為原則,確定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依評審委員評分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擇優錄取。
玖、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或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壹拾、甄選結果:書面或電話通知。
壹拾壹、任用:甄選錄取之人員,俟簽奉核准後,通知辦理報到事宜。
壹拾貳、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boe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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