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讀生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31~2021-04-09 |
資格條件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工讀生甄選計畫 壹、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貳、工作地點:本局會計室。 參、聘期:自僱用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原始憑證整理及裝訂。 二、協助公文登記及分送。 三、協助調閱憑證及歸檔。 四、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伍、工作待遇:每月給付薪資24,000元。 陸、報名資格: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在學學生(非在學學生不得參加)。 柒、報名日期、地址及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9日(星期五)前檢具有關證件郵寄(郵戳為憑)、email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會計室報名。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區110204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教育局會計室侯靜芬收或email至電子郵件信箱(edu_acc.26@mail.taipei.gov.tw)。 三、聯絡電話:02-27256418。 捌、甄選方式: 一、初試: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錄取若干名)。 二、複試:口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 問題處理等項評定)。 三、時間及地點:請先至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報到,面試時間每人5-10分鐘為原則,確定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依評審委員評分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擇優錄取。 玖、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或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壹拾、甄選結果:書面或電話通知。 壹拾壹、任用:甄選錄取之人員,俟簽奉核准後,通知辦理報到事宜。 壹拾貳、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
聯絡E-Mail | boe12@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