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徵求 技佐~2021-04-15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01~2021-04-1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委任第4至第5職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公文處理及辦理相關設施維護等採購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E-Mail fanyuhang1995@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
(三)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四) 現職派令
(五)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六) 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七) 相關經歷或專長證明文件。
二、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請檢附證件影本。(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三、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前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其他相關資料。
四、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七、聯絡人:林先生 (02)28053990轉分機3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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