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6-1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03~2021-06-11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學以上理、工、農、醫等相關學系所畢業。
2.具承辦科普活動、傳播、廣電、廣告、設計或行銷等經驗尤佳。
3.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社群媒體之經營。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5.熱忱負責及具備守法廉潔觀念。
工作項目 1.原子能安全管制教育之推廣與輔導及其相關工作事項。
2.原子能安全相關資訊之公眾參與及民眾溝通相關工作事項。
3.原子能科技專業人才儲訓之相關工作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本(110)年6月 11日前寄達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綜計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員」(以郵戳為憑,如有郵誤,恕不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視訊面試,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個人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其他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1.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6月23日止,惟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仍應於該員復職前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另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