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臨時助理(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算1年期,最長不得超過111年6月30日止)~2021-06-16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大學月酬261薪點(新臺幣32,546元);碩士月酬289薪點(新臺幣36,038元)
職稱 臨時助理(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算1年期,最長不得超過111年6月30日止)
職系
名額 9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11~2021-06-1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本部藝文紓困及振興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文化部(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至18樓) 國立臺灣文學館(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案係本部為因應協助辦理本部藝文紓困及振興等相關業務人力所需,自僱臨時人員協辦相關事項。
二、名額:9名(綜合規劃司(1名)、文化資源司(3名)、藝術發展司(2名)、資訊處(1名)及國立臺灣文學館(2名))。
三、請擇一個單位職缺報名,報名二個單位以上職缺者,不予通知面試。
四、採通訊報名方式,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徵才專區→聘僱或臨時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並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最新消息「臨時人員職缺」下載附件「履歷表」並填寫完成後,請將履歷表併同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1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文化部人事處(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組編人力科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紓困助理」(應徵○○○單位)、日夜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五、紙本郵寄及線上報名均須於截止日(6月16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完成,始報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六、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七、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不得逾單位需求人數之2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電話:(02)8512-6274陳小姐、(02)8512-6270林小姐、 (02)8512-6272黃小姐。
備註: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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