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會計人員(非主辦)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預估缺)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4~2022-07-20 |
資格條件 | 1.同序列非主辦(管)及次一序列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國內外大專院校修習相關主計學科畢業,經高考或相當職等考試及格。 3.熟諳預、決算編製、內部審核,熟悉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4.具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熟悉電腦操作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 |
聯絡E-Mail | fangci.jheng@e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並請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說明如下: 1.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性,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2.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將以下資料電子檔寄送至本室聯絡信箱(fangci.jheng@epa.gov.tw),並請自行設定讀取回條,信件主旨或內文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職缺: (1)資績評分表【請填至訓練進修欄位為止(僅填五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部分),有英檢及格者(填於語言能力欄)及有簡任考試或簡任官等訓練者(填於考試欄內),另曾參加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訓練進修以下欄位無需填寫。】 (2)主計系統公務人員履歷表 (3)專業訓練認證表:各項資料均應先於系統內逐項維護後始行列印「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其中專業訓練需經本總處認證者始可以1.5倍計算,請於eBAS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個人認證訓練紀錄」分年列印已認證部分,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附,造成計算困擾,未依規定列印者將不以1.5倍計算。 (4)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以上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二)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審除正取一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一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四)聯絡人:鄭芳淇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