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08~2021-07-2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具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三、國內外大學院校法律系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 |
工作項目 | 一、本部主管法令修訂、審議及闡釋事項。 二、採購及補助等契約審議相關事項。 三、訴願及行政訴訟實務相關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法規會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聯絡E-Mail | jessykuo@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