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6-01

徵才機關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5-28~2021-06-01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
二、建築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聯絡E-Mail a5300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6月 1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東港鎮公所人事室收(址址:928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100號,聯絡電話:08-8324131轉148,聯絡人:林先生),信封上加註應徵東港鎮公所建設課定僱人員。
二、甄選方式:參加甄選人員依資格審查成績排序,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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