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5-03

徵才機關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04-28~2021-05-03
資格條件 應徵人員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學位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專科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畢業且具備用人單位職缺業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作業(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三)需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如具小型汽車駕照者尤佳。
(四)具辦理職業訓練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認真負責、具耐心、有溝通協調且具獨立作業能力者。

待 遇: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務委外派遣人力之工作職階稱謂與薪資標準表」之業務輔導員職階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編列,採單一薪資,每月32,888元。

僱用期限: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繳驗文件:
(一)履歷(含自傳)。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能力證明、研習時數及專業證照等)
報名方式:請於110年5月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上揭繳驗文件至雲林縣政府勞工處勞工福利科蔡淑雅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字樣,逾期或繳驗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5-5523431。本項甄選依候選人員遴用順序正取1名備取2名,若有因故無法報到者,依序遞補。
應試應攜帶證件: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利身分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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