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5-11

徵才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5-03~2021-05-11
資格條件 1.大專(含)以上畢業(具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需熟悉電腦操作:Microsoft Office(Word、Execl、PowerPoint)、Google Document、LibreOffice、Adobe Acrobat Document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及網路雲端應用等。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4.具英檢中級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國內外招商及入區投資申請作業(包括洽談入區程序、送審及提案等)。
2.辦理外國或華僑申請投資與投資額審定作業。
3.辦理廠商營運狀況監督管理,包括投資計畫完成檢查、營運改善計畫送審、廢止投資計畫等。
4.協助宜蘭、銅鑼園區實地現勘及辦理招商作業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投資組
聯絡E-Mail ivy4477@si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2項未檢附者,恕不受理)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投資組約僱人員(職代)」,於110年5月11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電話:03-5773311轉130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敘薪方式:月支酬金34,916元。
五、工作期間:110年5月起至110年12月下旬止(惟實際迄日仍依本局同仁申請留停事實日為准)。期間僱用原因消失(如:當事人提早申請復職)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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