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1-1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06~2021-01-1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一年。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配合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應能配合周六、日輪值及夜間加班。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財產物品管理。
(二)場地租借及空間管理。
(三)教育推廣活動及研習業務。
(四)例假日值班輪班¬。
(五)協助公文交換。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屯區藝文中心(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1月11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字樣。
(二)其他:
1.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本職缺為一年一聘,隔年將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續僱之。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6.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月11日
郵寄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推廣股蔡小姐
聯絡電話:04-23921122轉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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