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06~2021-01-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一年。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配合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應能配合周六、日輪值及夜間加班。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財產物品管理。 (二)場地租借及空間管理。 (三)教育推廣活動及研習業務。 (四)例假日值班輪班¬。 (五)協助公文交換。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屯區藝文中心(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1月11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字樣。 (二)其他: 1.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本職缺為一年一聘,隔年將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續僱之。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6.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月11日 郵寄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推廣股蔡小姐 聯絡電話:04-23921122轉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