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10-21~2020-10-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修習相關主計學科畢業,經高考或相當職等考試及格。 2.熟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具溝通協調能力者最佳。 3.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務、基金預算業務及內部審核等相關工作。 2.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 |
聯絡E-Mail | wanyi.liu@e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並請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說明如下: 1. 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性,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2. 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 資績評分表 (2) 公務人員履歷表 (3) 現職派令及"所有"薦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五年(104年至108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5年獎懲令。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 考試及格證書(含晉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7) 最近5年訓練進修(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另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時數始可以1.5倍計算,請檢附「web版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 ※以上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審除正取一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一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四)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