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0-11-02

徵才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0-10-27~2020-11-02
資格條件 1.大專(含)以上畢業(具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需熟悉電腦操作:Microsoft Office(Word、Execl、PowerPoint)、Google Document、LibreOffice、Adobe Acrobat Document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及網路雲端應用等。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工作項目 1.科技計畫研考。
2.機關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3.公共建設先期作業。
4.監察院案件控管。
5.致詞稿、新聞稿及訪談資料撰擬彙整。
6.簡報製作。
7.上級交付園區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企劃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2項未檢附者,恕不受理)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約僱人員(職代)」,於109年11月2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電話:03-5773311轉130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敘薪方式:月支酬金34,916元。
五、工作期間:109年11月中旬起至110年7月下旬止(惟實際起迄日期仍依本局同仁請假事實日為准)。期間僱用原因消失(如:當事人提早申請復職)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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