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徵求 工友~2017-05-29

徵才機關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工友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7-05-08~2017-05-29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並經服務機關
同意移撥者。
2、身心健康、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具備基本水電維修常識尤佳。
工作項目 1、辦公廳舍內外環境清潔維護與環境綠美化。
2、本室一般事務性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1號
聯絡E-Mail mkcai@mail.audi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附證明文件:
1.履歷表〈請電洽總務蔡先生索取〉正本,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在職機關移撥同意書〈請電洽總務蔡先生索取〉或同意函。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各項影本文件於參加甄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二)注意事項:
1.請於106年6月1日17時前備妥上開文件,以A4紙張列印後依序裝訂,並以掛號方式郵寄至「97058花蓮市府後路21號,審計部台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總務蔡先生收」,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務必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經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室通知到職任用,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本室得視人員報名與甄選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並得依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以2個月為限。
3.聯絡人:本室總務室蔡先生,聯絡電話:03-8223261分機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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