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約聘人員(書記官職務代理人)~2023-01-03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書記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3個月。(經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7~2023-01-03
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者。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以及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法官評鑑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法官評鑑委員會(臺北市貴陽街2段26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12年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報名應繳交文件,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第三科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信封註明「應徵法官評鑑委員會約聘人員」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二)報名應繳交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院官網/徵人啟事下載,並詳填本表,含600字以上簡要自述及附貼3個月內近照)。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5曾任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相關證明。
6身心障礙手冊。
7其他。(如:具外語能力者,請檢附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
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依序左齊裝訂(第4項至第7項無免附)
(三)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聘用期間:本職缺屬留職停薪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至114年1月6日止,期間內倘代理原因消失,約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試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
(六)聯絡人員及電話:許科員/(02)2361-8577分機747
(七)上網公告期間至112年 1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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